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这里由文案君给大家分享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篇1
最近经常听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很好看,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傲慢与偏见》!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在《傲慢与偏见》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会。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篇2
今早凌晨1:45正式熄灯,早8:15正式起床。
是因为看小说看得很晚。《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想象以后诸如此类的事情应不会少啊,但看的应该是课内书。
其中伊丽莎白和达西使我最喜欢的两个人。而简使我最想成为的人。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篇3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篇4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可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仅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本事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便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欢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终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经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一样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研究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所以,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梦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梦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厌恶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梦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异常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一样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提高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可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篇5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丁的代表作,之前,我在关于《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中对奥斯丁作了一些说明。
奥斯丁的这二部小说基本格调是几乎一致的。而对于我来说,其实,读《傲慢与偏见》是早于读《理智与情感》的,但我却久久未能动笔写一篇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对《傲慢与偏见》更偏爱一些。正如之前我所说的,奥斯丁的小说偏爱于喜剧的,一个美丽的故事,再有一群美丽的主人公,更有一个美丽的结局。而这个特征,在《傲慢与偏见》中更体现得淋漓尽致。
班纳特夫妇共有五个女儿,其中吉英与伊丽莎白是这部小说的二位主要人物。姐妹俩不尽美丽大方,而且聪明伶俐,着实让人喜爱。小说主要围绕着吉英与彬格莱、伊丽莎白与达西二对恋爱之间的情爱所展开的。期间,不乏有着曲曲折折的种种误解,以及随后的冰释前嫌,最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完美的恋情成就了完美的恋人。
“凡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小说开篇第一句话。财产一旦成为爱情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爱情就会产生种种的畸形。柯林斯与夏绿蒂的婚姻也许就是如此观念下的产物,对于他们来说,婚姻是一种途径,“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第二十二章)。柯斯林先生开始是向表妹伊丽莎白求婚,未同意。转而就向夏绿蒂小姐求婚,同意了。小说写道:“柯林斯先生在三天之内求了两次婚,本来就够稀奇的,如今竟会有人应承他,实在是更稀奇”(第二十二章)。
其实,柯林斯是现实的,他不需要爱情,只要他的三点“结婚理由”(第十九章)即可。在这种婚姻观的作用下,如果一旦将财产作为爱情的前提,这样一个看似不高的要求,在达到之后,就会产生某种你无法左右的,追求另一个更高的要求的冲动。于是,你的一生就会被财产所牵扯,成为财产的奴隶,而不是财产的主人。小说对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这对夫妇适可而止的调侃就能让读者能隐约感受到作者的这种观点。而对韦翰这个厚颜无耻伪君子的入骨三分的描写,更是作者对于这些人物虚伪脸面的无情揭露。
作者在抨击这种充满着以金钱与利益为前提和婚姻的同时,也为我们描写了伊丽莎白与达西那种追求纯洁的、让人怦然心动的爱情的故事。尽管达西是有钱的、有地位的,然而,伊丽莎白所看种的并非是这些东西,而是达西对于她这样一个无金钱支撑,也无很高社会地位的姑娘的纯洁的爱。对于这种无私的爱,伊丽莎白是认可的、享受的。有了这样一个前提,伊丽莎白才认可达西对她家的帮助是真诚的,是可以接受的。
小说还通过继承法的规定,让人看到在物质欲望下,人间的世态炎凉。
班纳特先生只生了五个女儿,没有儿子,按照关于继承法的规定,他的财产只能由他远房表侄柯林斯继承。也就是说,一旦班纳特先生去世,那么他的五个女儿和老婆要居住现在的房屋则必须柯林斯同意。否则,她们只能离开这个一直居住的地方。
对于这一点,我在刚开始的看小说的时候,无论如何都搞不明白,也觉得不可理喻。后来,在看了《情感与理智》、《简·爱》等英国小说后,对此,才有了点理解。应该说,从那个时代就可以看出,英国人法律意识的强烈,真得让人敬佩,人们对于遗产的分配绝对严格按照遗嘱执行。如果财产所有人立遗嘱要求这个财产只有男性才能拥有继承权,那么,这些财产就只能一代又一代坚守“传男不传女”的规定。班纳特就是在这种遗嘱的要求下继承的财产,所以然他只能传给儿子,而可怜的是,他又没有儿子,就只能在近亲中寻找男性来继承,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结局。不过,这样的结局,也只有在班纳特先生这样迂腐的英国佬身上才会发生,放在国人手中是绝不会出现的,国人所信奉的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将死之人也是活人)。”这些财产早就“变通”到自己亲人手中,无论如何是不会留给外人的。
小说对于这种财产的分配方式,虽然没有明确亮出自己的观点明写,但通过小说人物自然流露,应该可以清楚看出作者的用意。小说写到:当柯林斯向夏绿蒂求婚成功后,“卢卡斯太太立刻带着空前未有过的兴趣,开始盘算着班纳特先生还有多少年可活”。看到这里,我就替班纳特先生感到悲哀。
毋庸置疑,奥斯丁的这部《傲慢与偏见》不愧为世界名著,读了之后,让人在她所描写的美丽故事之中,看到一帮俊男靓女谈天说地、风趣热闹之外,会不由自主地思考些什么,想说些什么,这也许就是一部小说的成功之处。
傲慢与偏见第三章读后感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