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这里由文案君给大家分享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方便大家学习。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篇2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篇3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篇4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篇5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的大学读后感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