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里由文案君给大家分享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篇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篇2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篇3
暑假来临,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
读完后,我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像在读一本名著,而是在和一个朋友聊天,想必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于是捧起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先生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先生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一开始读,好几遍都看不懂,后来经过慢慢品味,才读透这本书。《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鲁迅先生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说起《狗、猫、鼠》是我在这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先生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先生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先生错怪了猫。《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篇4
合上书,我还沉浸在鲁迅质朴又不失趣味的童年故事中,因而回想起自己无忧的童年,不禁轻轻笑出了声。正如它诗意盎然的名字一样,饱含别样的韵味。我想,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才会更加娇嫩,等到了夕阳西下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和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几分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在风的呼吸里一丝丝的氤氲开来,给人以无限的遐想。幼年时童真的味道却留在心头,慢慢荡漾开来。
鲁迅是乡下人,却能像城里人一样读书;少了乡下人的粗狂,却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我感受到了从书卷里抵挡不住的天真烂漫,他打动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我感受到他希望以大自然真实的拥抱在一起,那种跋涉在山水中的闲情逸趣,宠辱不惊,和一点淡淡的忧伤。
其实,自己也曾拥有那些不可多得的宝贵的童年时光,也喜欢躲在山林中远眺绿色,也喜欢蹲在草丛边看上一整天的蚂蚁,也喜欢疯狂地奔跑在林荫小道,抛洒泪水,抛去一切一切的不愉快。也喜欢为了一点点小事和要好的朋友闹翻天。为数不多的童年时光,像紧握在手中的沙子,虽然很不想让他一颗一颗的漏掉,但最终还是未能如愿。在《朝花夕拾》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作者对美好童年的深深还念和对现实社会的不满。鲁迅就是鲁迅,敢爱敢恨,大爱大恨,真情流露方是其人本色。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里重现,我们慢慢品味鲁迅的童年,也好好回味我们自己的吧。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篇5
村庄的小道上,几棵_子树上没有一片树叶,而是落满了皑皑白雪;屋顶的边边角角、门前的石阶和窗户的木棱上洒满了层层雪白;墙壁的缝隙和路边的废石中塞满了洁白的“棉花团”。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万壑仿佛一峰峰落雪的驼峰一般。
在这洁白无瑕的世界中,时间仿佛停止。可路上两串新踩的脚印告诉我们时间仍在流失;向着脚印追随,一老一小引入眼帘。在世界的包裹中,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凄凉中带着一丝丝凄美的封面引起我的遐想;难道这就代表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吗并不是这样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这是鲁迅先生快乐的源泉,但也是埋葬他快乐的坟墓。没错,鲁迅先生快乐的回忆仿佛都发生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戛然而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天真活泼的话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产生共鸣,带给了我无限美好的幻想……
我仿佛看见幼年的鲁迅奔跑在百草园中,追捕着蝴蝶、偷看着小虫、机灵的爬树、努力的大笑……但这一切的美好被瞬间打破——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讲的,被不幸的送到了三味书屋。那个私人学校好像剥夺了孩子快乐的权利。于是,这乏味的读书生活引起了幼年鲁迅极大的不满。
可是谁能想到呢,这并不是最悲哀的。后来,鲁迅先生的父亲病故了。也就是说,家中的顶梁柱倒塌了、鲁迅心中最敬爱的父亲永远不会回来了。这在幼年的鲁迅眼中,一直都是不可磨灭的沉重的痛;是一段辛酸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况且父亲是被江湖庸医所误。但文章中,并没有用过多笔墨描写鲁迅先生对父亲病故之事的难过与悲哀,而是一再讽刺了江湖庸医的荒诞;他们巫医不分,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简直是强盗。他们的行为作风屡次遭到鲁迅先生的批评,也应当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封建主义孝道并不可取,人道主义才应该是真理。我们一定要为父母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向他们为我们一样。
整本书留给我太多想像,几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腐败的真实面目,几句简短的话语便能让人拍手叫好甚至陷入自责。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吧。也许这一切都源于他悲喜交加,大起大落的童年生活。他自由的天性给予他不同于常人的东西,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不同打造了一个不同的自己,勇敢地站出来,与全社会的黑暗奋力斗争……
朝花夕拾第二章读后感